院人函[2014]44号
关于召开部门人员配置方案论证会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教学系(部):
根据《吕梁学院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吕院党字[2014]23号)文件规定,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我校将在各教学部门制定的教师岗位、实验岗位人员配置方案和各职能部门制定的部门岗位人员编制方案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专家,分别对上述方案进行论证,为使论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教学部门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人员配置方案论证会
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8:30、下午15:00。
地点:新校区行政楼二层小会议室。
2、职能部门岗位人员编制方案论证会
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8:30、下午15:00。
地点:新校区行政楼三层小会议室。
二、论证会程序
论证会根据安排顺序进行,采用部门负责人陈述答辩和专家集体评议的方式,部门负责人陈述10分钟,部门负责人答辩和专家评议共10分钟。
三、答辩要求
各教学系(部)要求结合配置方案表进行分类陈述,先陈述教师岗位人员配置情况,后陈述实验技术岗位人员配置情况。教师岗位人员配置的陈述内容包括:举办专业、各专业的课程设置整体方案以及本专业现有学生人数、教师人数和所需专业教师及数量、总需求教师数等;实验技术岗位人员配置的陈述内容包括:实验室名称、数量和面积,各实验室现有的实验技术人数、依托的本科专业、承担的项目数量、现学生人数以及所需专业实验技术人员及数量、总需求实验员人数等。
各职能部门要求结合部门制定具体岗位设置方案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包括部门职能、设置的岗位、岗位名称、本岗位的工作任务、所需人数及性质(属于管理人员或专技人员或工勤技能人员)以及部门所需总人数等。
四、相关要求
为了使会议紧凑、高效,请各部门按下列要求准备:
1、要求各部门的陈述部分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同时借助PPT配合演示。
2、要求各部门的陈述答辩要突出重点、言简意赅、简明扼要,陈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要求各部门的答辩顺序按照安排顺序进行,并根据时间推算,提前10分钟候场。
4、要求各部门在2014年9月25日下午六点前将本部门陈述答辩人的姓名报给人事处白海涛。
五、答辩顺序
教学部门:
9月27日上午:化学化工系、矿业工程系、建筑学、计算机系、物理系、生命科学系、教育系、
9月27日下午:思政部(系)、体育系、数学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中文系、历史文化系、艺术系
党政部门:
9月27日上午:党委办、纪检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工会、团委、院长办、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学科学位办、招生就业处
9月27日下午:财务处、审计处、科技处、基建处、国资处、后勤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离退休处、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信息化与现代化教育中心、教学评估中心、人事处。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