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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5    点击:[] 次

院人函[2014]30号

关于做好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年山西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晋教人[2014]17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暨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4]37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选范围为2011、2012、2013年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的人员以及2014年系部拟推选为校级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系(部)限推荐一名。

三、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按省厅文件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年山西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晋教人[2014]17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暨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4]374号))。

四、推荐程序

部门推荐、群众评议、校领导研究确定、公示、上报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

1、山西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2、《山西省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或《山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先进个人典型事迹材料,事迹材料篇幅3000字以内(word文档)。

4、支撑材料包括资格证、合格证、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被推荐者要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按规定要求报送材料。

3、请各教学系(部)务于6月30日18点前将本部门推荐人选的上述材料报到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llxyrscsz@163.com,联系人:任孝武,电话:18935163554或15735804503。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年山西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晋教人[2014]17号)

2、《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暨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4]374号)

3、山西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4、山西省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5、山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山西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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