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教师外出参加课程培训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吕梁学院教师课程培训方案》(院政字[2012]118号)、《关于选派教师外出参加课程培训的通知》(院人函[2013]60号)文件精神和各系整体规划,经教学系申报,人事处审查,共有3位教师符合培训要求,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程序,完善手续
已公布参加进修培训的教师仍需进一步与培训院校联系,核实好下学期培训课程、培训费等有关事宜,确保本人下学期课程培训顺利进行。
二、按照制度,认真执行
1、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校方的规章制度,选修主干课程应不少于3门,主修课程必须参加学习考试,取得成绩合格证明。
2、培训结束后,应按期返校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并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或进修院校的合格证明和一份书面学习总结材料。
3、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按照《吕梁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院政字[201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