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快速通道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提交岗位聘用申请表中支撑材料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3    点击:[] 次

关于提交岗位聘用申请表中支撑材料的补充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新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以考代评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岗位聘用申报时除提交规定的材料外,需补充相关材料。

一、新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是指: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经学校正式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学校正式聘任,但未经上级部门审批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本次岗位设置中竞聘资格的人员。

二、需补充提交的材料:

1、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中级岗位须有三个模块,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须有四个模块。

三、符合下列免试或免考条件的人员不需要补充材料。

1、外语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晋升教师高级职务可以免试:

①申报副教授时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级标准,申报教授时可免考;

②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

③53岁以上晋升副高级、55岁以上晋升正高级;

④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晋升中级职务可以免试:

①符合上述晋升高级可免试的条件之一者;②参加BFT(I)级考试或国家六级以上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者;③ 50岁以上者。

2、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下列人员可免考:①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②计算机应用专业及相近专业毕业现从事计算机应用教学的教师;③50岁以上者。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办公地址:学院行政办公楼***室

电话:0358-3389056           邮编:033001   

电子邮箱:rsc@llu.edu.cn

官方媒体
  • 学院官网
  • 人力资源部官网
  • 版权所有:吕梁学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