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3]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山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3]23号)(附件一)有关文件精神和申报办法及程序。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范围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我校在编教师,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社会人员和未纳入高等学校编制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学历要求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四、体检要求
我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须到吕梁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需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一栏中如实填写,体检中如出现心脏、肝、胆、脾、肾项目异常和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必须进一步做心电图、B超、胸片等相关项目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查。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和高等学校中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其普通话不做要求。
六、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提交材料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务于2013年5月17日-21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封面工作单位处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并在承诺书签上本人姓名。
2、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
3、登陆山西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sxedu.gov.cn/XZZQ)"下载专区"下载《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到指定医院体检,提交本人体检合格表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必须提供由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对其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不作要求。
7、本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对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8、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本人《山西省高师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10、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教授、副教授需提供本人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本人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的正面免冠1寸照1张。
12、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制或缩印到A4纸的正反两面,装入透明塑料档案袋。
七、教师资格认定权限、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办法等仍执行《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的有关规定。
八、各教学系(部)应及时通知本系教师,本着认真负责态度做好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严格杜绝非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教师资格证。
九、各教学系(部)务必于5月21日下18点前将本系符合条件教师的相关材料、2013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表(附件三)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交回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写明系部名称)发送到llxyrscsz@163.com,延误者后果自负。联系人:任孝武,电话:18935163554.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