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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3    点击:[] 次

校属各部门:

根据《吕梁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和《吕梁学院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暂行)办法》,为做好2012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分类考核

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又分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又分管理干部岗位和普通职员岗位。

(1)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2)教辅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工程、图书资料和编辑出版等系列的专业技术岗位。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档案管理、会计、统计、审计、经济和医疗卫生等系列的专业技术岗位。

(4)管理干部岗位包括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的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即处级正职、处级副职;

(5)普通职员岗位包括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的七级至十级职员岗位,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2、考核范围

学校所有事业编制的在岗教职员工、借调人员、聘用制教师。各部门按人事处核定的人员进行考核。

3、考核办法

(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吕梁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执行。

(2)管理岗位人员按《吕梁学院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执行。

(3)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按《吕梁学院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

4、考核等级

教职工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教学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其中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率不得超过参加考核的同类人数的10%;管理和教辅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以内。采用五舍六入的办法确定优秀名额。

5、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从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科研考核为聘期内的科研业绩。教师岗位人员因已在2012年7月份已完成考核任务,本次不再考核,考核等级按7月份考核结果认定。教师考核已被认定为优秀的,占本次核算的比例人数。

6、考核实施

(1)人事处具体负责全校考核工作。各二级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2)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管理干部岗位考核由组织组织实施并负责审核。其余各岗位核由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审核。

7、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吕梁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和《吕梁学院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8、具体要求

(1)各部门根据部门性质和任务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各岗位人员填写相应的《绩效考核表》,所属部门组织考核并填报《吕梁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根据考核结果和《吕梁学院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暂行)办法》填报《吕梁学院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审核花名表》。

(3)报送材料时间

为顺利完成教职工各岗位绩效考核,及时发放201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请各部门抓紧时间,请于2012年12月17日六点前将《绩效考核表》、《吕梁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和《吕梁学院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审核花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scwet@163.com;联系人:王恩通;联系电话:8248719,15835887740, 18635855067。

附件:(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1、《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表》

2、《各部门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

3、《吕梁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

4、《吕梁学院2012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审核花名表》

5-10、《吕梁学院各类岗位绩效考核表》

吕梁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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