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2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7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我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
1、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在编专任教学人员。
2、各高等学校按国家政策规定聘用专任教学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队伍管理;
(2)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3.已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以上任职资格和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被选定参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且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老师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为试讲,主要考察参加测试人员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师德修养及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回答问题、板书和讲解能力以及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的能力。
参加测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内容为被测人员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教材)中三章各一个课次(每课次2个学时)的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组专家指定其中内容,对参加测试人员进行测试。参加测试人员须提前准备试讲课次的教案,测试时提交专家组,作为评判其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之一。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课只用板书,不使用ppt。
注:测试工作在封闭状态下进行。除参加测试人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人员测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作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的当年和下一个年度内有效。
三、测试费用及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费用: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258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
1、缴费要求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 网上支付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2021﹞2 号)文件要求,2021 年 1 月起,所有参加能力测试人员须自行登录山西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 http://202.99.223.101/进行缴费。
2、请各校按照实际申报人员情况填写《2022 年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开票基础数据导入表(附件 1)》中参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字母的要大写)及手机号码信息(其余信息不用填写)。省教育厅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向申请参测人员发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3、参测人员在收到非税系统发出的缴费短信后,登录山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扫描网页中二维码,输入短信中 20 位缴费识别码/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缴费,请于 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会自动开具发票。缴费实行一人一号一费,切勿一号多费。
测试时间:2022年3月5日—3月13日,具体时间见《准测证》。
测试地点: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求真楼四层、乐馨楼三层。
乘车路线:太原市内乘902、903、909路公交车,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站下车;自行驾车前往,若走高速公路,需在晋中北出口下高速下。
四、提交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2 年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开票基础数据导入表(附件 1)》只填写参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字母的要大写)及手机号码信息(其余信息不用填写),以及《申请认定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2)(以上两个附件均以系为单位提交,不接受个人报名,两表报名序号要一致。注明系部名称以EXCEL格式发到wet2019@163.com,如:化学化工系+2022教学能力测试)和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各一份。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员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须在《高等学校申请任教学科表》(附件3)所列的学科中选择与所代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2)如果申报的一级学科为“0502外国语言文学”,须注明二级学科;其余学科不填写二级学科。
(3)《申请认定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中的“申请任教学科”中的“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三栏请从下拉列表框中选择,不能手动输入。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标注吕梁学院+系部+姓名)。
3、请各系部将上述材料以系为单位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12点前报到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835887740。
人事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