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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三八红旗”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9    点击:[] 次

关于开展“三八红旗”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院人函【 2021 25

校属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三八红旗”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各部门请根据“三八红旗”评选表彰活动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选择一种推荐类型且1名候选对象进行推荐。如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一般为 18 周岁以上山西省境内的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广泛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又化和传统美德。

5.积极投身我省经济社会建设,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二)山西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职工占职工总数的 60%以上。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4.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精神,体现当代女性集体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

5.在本行业、本系统中业绩哭出,影响力广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山西省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

1.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 3 人以上(含 3 人)的集体。可以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中以女性为主的商户(店)、小组、部门、农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基地等。原则上女性应占岗组、团队成员人数的60%以上。争创岗组、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

2.岗组、团队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弘扬文明新风和“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团结协作,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3.具有明确的争创目标计划、创建标准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渠道畅通。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4.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

5.创建活动得到本单位(系统、行业)重视,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四)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在妇联巾帼建功活动中,立足本职贡献突出的各行各业

优秀女性。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吃苦在先,乐于奉献。

3.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创优意识和行动。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创造一流业绩,展现巾帼风采,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

动作用。

4.胸怀大局,热心公益,在投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带领妇女创业就业、帮助妇女脱贫致富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优异。

三、报送材料

请各部门2021104日将《推荐名单汇总表》《推荐审批表》《征求意见表》、先进事迹材料、照片报送人事处。除《征求意见表》和照片外的其他材料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具体要求为:

(一)推荐名单汇总表 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二)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填写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三)征求意见表.只报纸质版,一式两份,要求签署同意意见并署名盖章。

(四)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一份,要求内容真实、事迹突出,800字左右。

(五)照片只报电子版,本人近期两寸白底彩色标准照jpg 格式、像素413 ×626 以上)。

(六)所有书面材料要求 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lxyrsc@163.com,纸质版材料送至行政楼401办公室。

                                          人事处

2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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