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院人函【2021】7号
各教学系(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新冠病毒疫苗分阶段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1]4号)文件要求,全省高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已陆续启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疫苗接种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任务,科学有序做好教职工的疫苗接种安排。
二、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教职工全面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引导师生充分认识疫苗接种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努力在校园营造参与疫苗接种的良好氛围。
三、各部门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要准确全面告知教职工接种禁忌及注意事项,确保教职工知情权;要主动对教职工关心的各类接种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及时消除教职工疑虑。
四、各部门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信息统计工作,补充完善上次填报的本部门《吕梁学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信息统计表》,并于4月19日中午12:00之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人事处邮箱(llxyrsc@163.com),盖章签字的纸质版交韩回乡(13598064700)。
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学校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附件2:《吕梁学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信息统计表》。
人事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