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20】30号
吕梁学院
2021年岗位绩效计算模式选择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吕梁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吕院党字 [2018]28号),为做好2021年岗位绩效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择岗位绩效计算模式
岗位绩效分A、B两种模式计算,A模式适用于从事工作可具体量化的岗位,包括教师、实验员和专职辅导员,岗位绩效按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标准计发;B模式适用于从事工作无法精确量化的岗位,包括管理人员、其他专技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教学系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等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系部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分团委副书记等党务管理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党政教辅部门管理人员可以选择A或B模式作为岗位绩效的计算依据(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人员,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对于可选择人员,选择A模式的人员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绩效标准发放,选择B模式的人员按管理岗位绩效标准发放。全校在岗人员实行一人一模式(包括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
请所有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认真研读《吕梁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吕院党字 [2018]28号)文件要求,进行模式选择,并填写《吕梁学院2021年岗位绩效模式选择登记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加盖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后,以部门统一报送人事处。
二、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B模式的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如已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计分办法中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准),请以部门填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并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2020年1月以后新入职的人事代理人员有相关证书,以及原有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有新获得相关证书,请按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吕梁学院2021年岗位绩效模式选择登记表》,请所有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都要填报。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并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二)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部门将材料于2021年1月4日前报送人事处。联系人:白海涛;联系电话:18635810929。各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baihaitao020820@163.com。
附件:
1、《吕梁学院2021年岗位绩效模式选择登记表》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
人事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