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我校2020年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工作即将开始,请符合补助条件的我校去世职工(含离退休的去世人员)遗属务于2020年11月15日前携带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在民生山西或者老来网APP的认证结果(2020年10月1日后认证打印)等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被补助对象为去世人员配偶的,需提供现婚姻状况证明。
二、被补助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尚在大学、中专、技校和普通中学学习的,需提供在校生学籍证明。
三、被补助对象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伤病残证明。
四、被补助对象为无依无靠孤独遗属的,需提供当地政府部门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依无靠孤独遗属证明。
人事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