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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主讲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5    点击:[] 次

院人函[2019]33

吕梁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

主讲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吕梁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院政〔2019〕34号)精神,我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吕梁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院政〔2019〕34号)(附件1)申报条件,但未按照《关于开展吕梁学院主讲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院人函[2019]10号)规定要求申报的教师。

(二)符合《吕梁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院政〔2019〕34号)(附件1),并参加了吕梁学院新入职人员2019年暑期校内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向所在教学系(部)提出申请,填写《吕梁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和《吕梁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并提供硕士(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说明:1.已向人事处提交上述证件扫描件的不再提供。

2. 截止2019年9月4日,在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并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可直接予以认定。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教师不需要提出申请,只需填写《吕梁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电子版)。

3. 附件2中的人员不需要提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二)各教学系部按照《吕梁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院政〔2019〕34号)文件要求,对提出申请教师进行考核,确定符合主讲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将附件1、2和证书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审核。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教学系(部)按照主讲教师资格条件,认真核对第一类人员,及时做好主讲教师申报推荐工作。

(二)在非教学单位工作的兼课人员,符合主讲教师认定资格的,到其所任教课程的教学系(部)申请。

(三)请各教学系(部)务必将申请认定材料于2019年9月6日前送交人事处。

联系人:薛渊,邮箱:278631627@qq.com。

附件:

1.《吕梁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院政〔2019〕34号)及相关表格

2. 2019-2020学年认定主讲教师资格新入职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9年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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