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9】 27号
关于发放2018年岗位绩效、自主绩效、奖励绩效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各党政部门:
根据《吕梁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吕院党字[2018]28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岗位绩效、自主绩效、奖励绩效二次分配的通知》(院人函[2019]17号)文件和通知精神,2018年岗位绩效(4%)、自主绩效、教学质量奖励绩效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绩效的二次分配,各部门通过相关会议研究,并依据部门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实施细则,经认真核算、公示,又经人事处审查、核实,现已汇总完毕,计划立即发放,请大家注意核实。
人事处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