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9]9号
吕梁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师函[2019]21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
二、各教学系(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9]19号)文件规定的推选范围、条件和要求做好推选工作(见附件2)。各教学系(部)择优向人事处推选1名符合条件的本部门教师,学校将通过评审择优确定1名教师作为我校候选人向教育厅推荐参评。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系部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9]19号)文件中的附件1、2、3的要求和格式。
2、系部推荐人选的《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彩色登记照、彩色工作照(3-5张)和详细事迹材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名称为:部门+姓名。《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纸质版的表头加盖系部公章(一式一份)。
3、各系部将推荐人选的加注名称的电子文档和表头加盖系部公章的《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纸质版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6点前交人事处雒志江。
人事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