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8】12号
吕梁学院
2018年岗位绩效计算模式选择等工作的通知
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
根据《吕梁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吕院党字 [2018]28号),为做好2018年岗位绩效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择岗位绩效计算模式
岗位绩效分A、B两种模式计算,A模式适用于从事工作可具体量化的岗位,包括教师、实验员和专职辅导员,岗位绩效按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标准计发;B模式适用于从事工作无法精确量化的岗位,包括管理人员、其他专技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教学系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等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系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副书记等党务管理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党政教辅部门管理人员可以选择A或B模式作为岗位绩效的计算依据(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人员,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对于可选择人员,选择A模式的人员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绩效标准发放,选择B模式的人员按管理岗位绩效标准发放。全校在岗人员实行一人一模式(包括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
请可以选择模式的人员认真研读《吕梁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吕院党字 [2018]28号)文件要求,进行模式选择,并填写《吕梁学院岗位绩效模式选择登记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加盖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后,以部门统一报送人事处。
二、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B模式的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如已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计分办法中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准),请以部门填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并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三、制定自主绩效分配实施细则
请各部门按《吕梁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吕院党字 [2018]28号)要求,尽快启动制定自主绩效分配实施细则工作。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吕梁学院岗位绩效模式选择登记表》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并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3、《xxx部门自主绩效分配实施细则》
(二)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部门将第1、2项材料2018年5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将第3项材料于2018年9月1日前报送人事处。联系人:白海涛;联系电话:18635810929。各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baihaitao020820@163.com。
附件:
1、《吕梁学院岗位绩效模式选择登记表》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
人事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