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8]10号
关于做好博士、硕士研究生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吕梁学院稳定和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院政[2013]74号)和来校以来与学校签订的《吕梁学院稳定与引进人才协议书》的要求,为确保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院校硕士研究生)2017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和规范学校人才稳定和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0年以来与学校签订《吕梁学院稳定和引进人才协议书》的博士研究生。
2、2012年以来我校公开招聘“985工程院校”或各专业名列前茅院校并与学校签订《吕梁学院稳定和引进人才协议书》的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具体要求
此次考核分为以下两类:
(一)2012年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考核
1、参与考核人员名单
序号 | 系部 | 姓名 | 引进时间 | 序号 | 系部 | 姓名 | 引进时间 |
1 | 体育系 | 林延敏 | 2012.09 | 12 | 思政部(系) | 王涛 | 2012.09 |
2 | 体育系 | 冯 岩 | 2012.09 | 13 | 思政部(系) | 王俊萍 | 2012.09 |
3 | 体育系 | 张磊 | 2012.09 | 14 | 化学化工系 | 王 玲 | 2012.09 |
4 | 生命科学系 | 刘永青 | 2012.09 | 15 | 化学化工系 | 李林枝 | 2012.09 |
5 | 历史文化系 | 王娟 | 2012.09 | 16 | 化学化工系 | 马建春 | 2012.09 |
6 | 历史文化系 | 孙 霞 | 2012.09 | 17 | 教育系 | 陈建林 | 2012.09 |
7 | 历史文化系 | 王 彦 | 2012.09 | 18 | 教育系 | 贺鹏丽 | 2012.09 |
8 | 历史文化系 | 李静宜 | 2012.09 | 19 | 教育系 | 王奶珍 | 2012.09 |
9 | 经济管理系 | 冯 霞 | 2012.09 | 20 | 教育系 | 冀 惠 | 2012.09 |
10 | 经济管理系 | 王圆圆 | 2012.09 | 21 | 教育系 | 王清霞 | 2012.09 |
11 | 物理系 | 刘艳娥 | 2012.09 | 22 | 教育系 | 孙娜娜 | 2012.09 |
2、考核时间
2012年9月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考核时间为2012年9月-2017年9月。
3、须提供材料
(1)《吕梁学院稳定和引进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考核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注:请考核人员真实、准确、详实的填写相关表格,由于本人未填写或填写错误造成的责任自负。
(2)《吕梁学院稳定和引进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3)《吕梁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自引进以来科研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8)
(4)支撑材料(教学、班主任或辅导员、科研工作)
所有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按照下列顺序左侧装订在一起,并加盖部门公章。
A.服务期内任课课程表或能证明承担教学活动、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的材料复印件。
B.服务期内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业绩材料复印件。
C.服务期内论文的原件、论文检索页(中国知网的检索和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对期刊的检索、其中SCI论文必须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及加盖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封面、目录、论文正文)。
D.服务期内著作教材的原件、中国新闻出版总署著作CIP检索页或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检索页及加盖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封面、目录、出版说明、本人撰写章节首页等)。
E.服务期内承担教改、科研项目的批文、任务书、结题报告原件及加盖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F.服务期内获得的发明专利原件及加盖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G.服务期内教改、科研等获奖材料的原件及加盖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H.其他能证明参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等的材料并加盖部门公章。
注:所有参与考核人员须将报送材料装入档案袋(一人一袋),并在档案袋封面贴报送材料序列清单(附件1),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左侧装订,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2010年以来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2013年以来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考核。
1、参与考核人员
序号 | 系部 | 姓名 | 引进时间 | 序号 | 系部 | 姓名 | 引进时间 |
1 | 化学化工系 | 王炎 | 2011.02 | 15 | 矿业工程系 | 杨 云 | 2014.06 |
2 | 化学化工系 | 乔元彪 | 2010.04 | 16 | 矿业工程系 | 李银艳 | 2013.08 |
3 | 化学化工系 | 秦永其 | 2011.09 | 17 | 经济管理系 | 靳 霞 | 2013.08 |
4 | 生命科学系 | 赵君 | 2011.09 | 18 | 物理系 | 韩 丹 | 2013.08 |
5 | 中文系 | 袁丽红 | 2013.08 | 19 | 物理系 | 景辉辉 | 2014.06 |
6 | 中文系 | 张 媛 | 2014.06 | 20 | 思政部(系) | 张娟娟 | 2013.08 |
7 | 中文系 | 孙宝琴 | 2014.06 | 21 | 思政部(系) | 杨召富 | 2013.08 |
8 | 中文系 | 罗悦 | 2013.08 | 22 | 建筑系 | 宋季耘 | 2014.06 |
9 | 中文系 | 张 鹏 | 2013.08 | 23 | 建筑系 | 林丽红 | 2014.06 |
10 | 体育系 | 李智慧 | 2014.06 | 24 | 建筑系 | 崔小芳 | 2013.08 |
11 | 历史文化系 | 赵琪 | 2013.08 | 25 | 建筑系 | 刘 强 | 2013.08 |
12 | 历史文化系 | 张 俏 | 2014.06 | 26 | 化学化工系 | 蔡婷婷 | 2014.06 |
13 | 历史文化系 | 赵耀虹 | 2014.06 | 27 | 化学化工系 | 金 铎 | 2013.08 |
14 | 外语系 | 孔晓霞 | 2013.08 | 28 | 教育系 | 孙敏 | 2013.08 |
2、考核时间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3、需提供材料
(1)《吕梁学院稳定和引进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表》(附件5)或《吕梁学院稳定和引进硕士研究生年度考核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注:请考核人员真实、准确、详实的填写相关表格,由于本人未填写或填写错误造成的责任自负。
(2)《吕梁学院稳定和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3)《吕梁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自引进以来科研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8)
(4)支撑材料(教学、班主任或辅导员、科研工作)
所有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按照下列顺序左侧装订在一起,并加盖部门公章。
A.任课课程表或能证明承担教学活动、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的材料复印件。
B.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业绩材料复印件。
C.论文的原件、论文检索页(中国知网的检索和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对期刊的检索、其中SCI论文必须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及加盖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封面、目录、论文正文)。
D.著作教材的原件、中国新闻出版总署著作CIP检索页或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检索页及加盖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封面、目录、出版说明、本人撰写章节首页等)。
E.承担教改、科研项目的批文、任务书、结题报告原件及加盖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F.获得的发明专利原件及加盖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G.教改、科研等获奖材料的原件及加盖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H.其他能证明参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等的材料并加盖部门公章。
注:所有参与考核人员须将报送材料装入档案袋(一人一袋),并在档案袋封面贴报送材料序列清单(附件4),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左侧装订,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考核程序
1、各教学系(部)对本部门参与考核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考核,并填写《吕梁学院稳定和引进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吕梁学院稳定和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7)和《吕梁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自引进以来科研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8)(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2、教务处进行教学业务方面考核的审核。
3、学生处进行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的审核。
4、科技产业处负责科研方面考核的审核。
5、人事处进行考核结果的审核。
四、考核要求
各教学系(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审核。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考核工作要在本学期完成各部门审核,请各系部于2018年5月9日下午6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xyrscsz@163.com。联系人:任孝武,联系电话:15735804503。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