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8]9号
关于吕梁学院师德师风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一位教师、辅导员需对每学期个人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报告,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签订要求
1、请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2、请认真阅读《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坚持将良好的师德师风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努力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3、每人签订《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三份,黄色彩纸页教师本人留存,蓝色彩纸页所在党总支存档,粉色彩纸页人事处备案。
二、《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要求
1、每位教师、辅导员应如实报告每学期个人师德师风遵守情况,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拒绝报告或未如实报告中相关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记入教师负面纪律清单”。
2、每位教师、辅导员根据本学期履职情况,对照《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的内容,在《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有关事项报告表》相应的“有此类情形”或“无此类情形”栏内逐条画“○”,如在“有此类情形” 栏内画“○”的,请另附页书面说明。
3、如有“师德师风遵守情况”外的其他情形,请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内进行报告,如没有,请填写“无”,并在 “本人承诺”栏内本人亲笔签名。
4、教师、辅导员所在党总支严格审查。在“有此类情形” 栏内画“○”但不附页说明的,或有违反但不如实报告的,请党总支调查后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5、《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有关事项报告表》一式两份,所在党总支将审查后的报告表和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一份交人事处备案,一份本部门存档。
三、其他要求
1、请各教学系(部)于2018年4月17日上午12:00前,到人事处办公室领取《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2、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栏下载《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有关事项报告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请笔填写。
3、请各教学系(部)于2018年4月23日下午六点前,将填好的《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粉色彩纸页)、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有关事项报告表》等材料交回人事处。
联系人:任孝武,联系电话:18935163554。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