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7]41号
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教师外出进修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吕梁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修订)》(院政[2016]11号)和职称评审要求,学校对各教学系申报进修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将批准外出进修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程序,完善手续
批准外出进修人员请尽快联系拟进修学校落实相关事宜,并于1月10日前交回《吕梁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其中副处以上进修人员须经系部、教务处、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其余进修人员经系部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参加进修人员请于3月9日前提交进修学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接收函(附件2),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培训费用报销
根据学校新的经费预算,所有外出进修培训人员进修结束并按规定提交材料后,学校只报销学费,往返差旅费、培训住宿费、伙食补助不再报销,由本人承担。
三、按照制度,认真执行
1、参加学术进修的教师在进修期间须在国内期刊至少发表或录用一篇论文。
2、培训结束后,应按期返校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并向人事处提交进修培训学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学术进修证明、科研成果证明、学术进修总结。
四、进修结束人员提交材料要求
参加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进修结束人员,以及以前参加学术进修和学位进修结束人员务必于2018年3月9日下午6点前按照进修培训相关规定将相关材料交到人事处,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任孝武,联系电话:15735804503。
请相关教师认真做好上述工作,确保我校下学期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吕梁学院选派教师外出学术进修人员汇总表(2017-2018-1)
2、吕梁学院教师外出进修培训接收函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