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7]38号
吕梁学院2017年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评审学术答辩事项
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全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124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晋升高级职务联合评审学术答辩事项的通知》(晋教师函[2017]7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我校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加答辩人员范围
学校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晋升高级职称评审教师,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术答辩,答辩成绩当年有效。
二、参加答辩须提供的材料
1、答辩书一份(A4纸打印)。申报答辩的学科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
2、任现职期间近5年来的学术技术工作总结2份(字数不超过2千字,用A4纸打印)。学术技术工作总结要点填入答辩书中相关栏目。
3、提交两篇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最新研究成果并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原刊物各一本,论文复印件2份。
4、申报教授职务的,须提交从送审通过专家鉴定并合格的论文 代表作中的两篇论文。
三、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为15~30分钟。前5分钟简要介绍本人近5年学术研究情况,包括本人学术研究进展情况及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所处的位置,解决了哪些理论实践课题,对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本人答辩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学术创新点、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中间时间回答提问,后10~20分钟评委点评、辩论。
四、答辩形式
1、实行答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允许参加答辩人员及其他人员旁听。答辩者回答问题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点评。
2、答辩以问答为主,可多次随机提问,通过答辩考察了解答辩论文的真伪、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答辩者的教学科研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位置和作用。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观点,答辩人和答辩评委可将各自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呈交高评会裁定。
3、为了维护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答辩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可向人事处举报。
4、答辩过程全程录像,允许同组参评人员旁听。
五、命题
评委本着便于直接交流,又利于考察答辩者学术水平、能力的原则进行命题。答辩题目应涵盖专业知识和考察创新能力等内容。评委根据答辩者提交的论文和总结,在此范围拟出3道答辩题,答辩者从中选择2道题回答。
六、评分标准
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论文、科研学术水平评价占总成绩的50%,答辩成绩占50%。答辩总成绩分为三档:优(85分以上)、合格(60-84分)、差(60分以下,不含60分)。答辩实行末尾淘汰。评委根据答辩人的水平赋分后,按优秀、合格、差(不合格)3:6:1的比例进行排队、确定名次。按得分高低,优秀比例不得突破30%,淘汰率不得低于10%。采取末尾淘汰制。
七、答辩结果使用
答辩结果提交高评委会议,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1、凡答辩没有通过的,不能参加申报评审。答辩成绩刚达到合格线,且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较差者,在专业评审时,一般不向高评委会议推荐。
2、破格晋升的答辩成绩必须为优秀。
八、答辩人员注意事项
1、凡参加答辩的人员,答辩时采用PPT形式,但不得携带任何讲稿、提纲和其他无关材料进入答辩现场。
2、答辩开始,答辩人首先作自我介绍:本人姓名、所在系(部),本人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所授课程名称和申报职务。申报外语专业者原则上用外语答辩。
3、按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候答,不到者按弃权处理。进入答辩会场人员要及时关闭手机。
4、等候答辩或旁听时,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对答辩人评头论足、发出任何声响,以免影响答辩人现场发挥。
5、凡有违反上述纪律者,经劝阻无效,取消其答辩资格。
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