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快速通道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初审情况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17-11-02    点击:[] 次

关于《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

初审情况反馈意见

1.论文中如果在评审当年发表的多篇论文,必须在“刊物名称及时间”栏括号备注省级及以上课题发文号”,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否则多篇论文视为一篇有效论文。

2.教授著作外审合格的必须“著作、教材、教学奖、科研奖、专利、科技开发及推广项目等名称”栏括号备注xxx外审合格”字样。

3.教授、副教授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项必须在“出版社、批准文号、获奖名称专利证号等”栏写清楚奖项的具体名称、获奖等、本人排名次序。讲师所参加竞赛必须为六大赛和《专业技能竞赛分类目录》中的竞赛。

4.核心期刊收录情况,必须按照规定填写:SCIEI、北大核心2014版、北大核心2011版;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7-2018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2-2013等;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7-2018年度)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5-2016年度)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3-2014年度)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1-2012年度)。非核心论文在“核心期刊收录情况”栏不填写内容具体收录情况请到科技产业处查询。

5.“项目、论文、著作”栏目按照成果质量由高到低填写。

6.对照评审条件,所有无效成果不要填写。

7.讲师科研成果的“专利”写在“科研项目、科技发展项目”栏,“创作作品、设计项目在专业刊物发表或被采用”写在“获奖项目”栏,不要写在论文著作栏。

8.所发表的刊物必须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一批学术期刊名单(2014129日)》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二批学术期刊名单(2017410日)》目录中的刊物,不在目录中的刊物不作为有效论文,不要填写。

(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

9.发表的期刊必须在刊物名称中备注“xxx版”,如《山西大学学报》一定要表明“社会科学版”或“自然科学版”,未标的要补上。

10.所发表论文的刊物如在不合格期刊目录中,不作为有效论文,不要填写。

11.工作经历中的班主任经历必须写明所带班级、年限和专业信息。

12.近五年考核结果只填写“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余内容均不正确。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办公地址:学院行政办公楼***室

电话:0358-3389056           邮编:033001   

电子邮箱:rsc@llu.edu.cn

官方媒体
  • 学院官网
  • 人力资源部官网
  • 版权所有:吕梁学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