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院数据采集人函[2017]3号
关于做好2017年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团委:
请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任务,并按时将填好的《表3-2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时点)》(附件1)交回人事处。本部分属于2017年吕梁学院数据采集3。
一、统计人员范围
我校在编的教职工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及各教学系(部)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填报说明
该表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在职的教职工,以及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内离职的教职工。
“统计时点”指统计数据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工号”指工作量系统中的5位数个人编号。如人事处白海涛工号为11007。
“管理人员”下拉选项可选择学生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质量监控人员、就业管理人员。其中,学生管理人员:校级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及校级学生管理机构(如学生处、团委等)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院(系)专门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或支部副书记、副院长或系主任,及院(系)学生管理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校级教学管理人员指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院(系)教学管理人员指院(系、所)分管教学的领导、教学秘书和教务员。教学质量监控人员:指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部门专职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人员。就业管理人员:指学校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和管理组织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指校级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专职从事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
“单位号”指工作量系统中的部门编号。(附件2)
“职务”指院系专职辅导员职务须严格填写为“辅导员”。
三、注意事项:
1、填表时请大家不要更改表格的格式。
2、有下拉选项的请在下拉选项中选择,不要手动输入。
3、如部分表格中无填写内容,请在相应表格内填写“无”。
4、文件与相关数据请在人事处公共邮箱(llxyrscggyx@163.com,密码:rsc2274230)“收件箱”查找和下载。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按上述要求填写表格,按时将打印版(加盖部门公章和部门领导签字)和电子版各一份交回人事处。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部门务必于10月10日上午12:00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白海涛 联系电话:18635810929
报送邮箱:baihaitao020820@163.com
人事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