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7】30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初
教职工工作量报送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各党政部门:
根据《吕梁学院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吕院联发[2014]5号)、《吕梁学院教职工工作量核算与酬金发放办法》(吕院联发[201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学期工作量化考核工作。从即日起,启动本学期初工作量录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报送范围
我校正式在编、聘用制、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临时工等各类在人事处备案的人员均应将工作任务录入《工作量化考核系统》。
二、工作任务报送依据
工作任务按教学工作量、实验技术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辅导员工作量、党政管理工作量分类录入工作量化考核系统,各类工作量的录入严格按照《吕梁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及酬金分配办法》、《吕梁学院实验技术工作量核算办法》、《吕梁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量核算办法》、《吕梁学院教职工工作量核算与酬金发放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作量统计和酬金发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执行。
三、工作任务报送程序
根据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学期初工作量录入工作按部门报送、个人确认进行。
四、工作任务报送时间及要求
1、2017年9月22日—2017年10月13日,部门报送,个人确认。
2、请各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按时完成工作量报送工
作。
联系人:薛渊,刘兴明;联系电话:13097580587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