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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7    点击:[] 次

院人函[2017]10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17]2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山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17]23号)(附件1)有关文件精神、申报办法、申报程序及所需提交材料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范围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止2017630日),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已通过山西省教育厅组织的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高等学校在聘在岗人员(正式在编和人事代理的教师、实验员和辅导员)均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三、学历要求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体检要求

我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须到吕梁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需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一栏中如实填写,体检中如出现心脏、肝、胆、脾、肾项目异常和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必须进一步做心电图、B超、胸片等相关项目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查。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登陆山西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sxedu.gov.cn进行下载。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高等学校中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其普通话不做要求。

六、岗前培训要求

   高等学校中除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的人员外,须参加山西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须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八、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提交材料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务于2017522—24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封面工作单位处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并在承诺书签上本人姓名。

2)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党总支填写。

3)登陆山西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sxedu.gov.cn)下载《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到指定医院体检(须有体检合格结论并加盖体检医院章),提交本人体检合格表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本人《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9)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教授、副教授需提供本人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本人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的正面免冠1寸照1张。

11)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缩印到一张A4纸的正反两面。

12)人事代理人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另须提供近3年任教材料(包括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表、课程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教案)。教案可推迟到69日下午6点前交回。

九、教师资格认定权限、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办法等仍执行《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的有关规定。

十、各教学系(部)应及时通知本系教师,本着认真负责态度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

十一、各教学系(部)务必于524日下午18点前将本系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将每个人的材料分别装入透明塑料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明个人信息包括学校名称、系部、个人姓名、申报专业)、《201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回人事处,并将电子版(标明系部名称)发送到llxyrscsz163.com,延误者后果自负。联系人:任孝武,电话:15735804503

十二、所有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接到人事处通知后,务必于527号在人事处办公室(行政楼401)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在学校秘书群内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群内信息。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

3201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表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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