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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外出进修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2    点击:[] 次

 

院人函[2017]3  

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度第学期  

教师外出进修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吕梁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修订)》(院政[2016]11号)、《吕梁学院教师课程培训方案》(院政字[2012]118号)和《关于选派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外出进修培训的通知》(院人函[2016]48号)文件精神和各系整体规划,学校对各教学系申报进修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将名单予以公布(附件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程序,完善手续  

1参加课程进修培训学术进修培训、一般访问学者培训、辅导员进修培训的人员,务必2017315日前提交进修培训学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接收函《附件1》、完善《吕梁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  

2、参加学历学位进修培训的人员,尚未提交学历进修学校三方协议、录取通知书、《吕梁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的人员务必2017315日前交回人事处。  

3、参加学历学位进修培训到期,但尚未完成学业的人员请务必2017315日前履行延期手续并交回人事处。  

注:请按时将进修手续寄回人事处,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按照制度,认真执行  

(一)参加课程进修培训教师应履行职责  

1、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校方的规章制度,选修主干课程应不少于3门,主修课程必须参加学习考试,取得成绩合格证明。  

2、培训结束后,应按期返校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并向人事处师资料提交提交进修培训学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参加课程进修至少三门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和学期结束学习证明。  

(二)参加学术进修培训教师应履行职责  

1、进修期间须在国内期刊至少发表或待发一篇论文。  

2、培训结束后,应按期返校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并向人事处师资料提交进修培训学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学期结束学术进修证明、科研成果证明、学术进修总结。  

进修结束材料尚未提交人员补充说明    

根据吕梁学院《关于2015-2016第二学期及2016-2017第一学期进修结束材料提交的通知》(院人函[2016]49),所有进修结束人员务必于2017310下午18前按照进修培训相关规定提交回人事处办公室,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任孝武,联系电话:15735804503  

 

请相关教师认真做好上述工作,确保我校下学期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  

   1吕梁学院教师外出进修培训接收函  

   2吕梁学院选派教师外出课程进修学术进修其他培训进修人员汇总表2016-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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