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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吕梁学院教职工教师资格信息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9    点击:[] 次

关于做好吕梁学院教职工教师资格信息表填报工作的  

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山西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师[2016]14号)文件要求,请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吕梁学院(4114010812)_412_教师资格》的填报与审核工作。  

一、统计人员范围  

我校在编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统计时间节点  

所统计数据时间截止2016年10月31日。  

三、填表说明  

1、“教师资格证种类”:在下拉选项中选择录入。如无教师资格证,则在下拉选项中选择“0-无”,之后内容全部置空不填。  

2、“教师资格号码”:填写教师资格证号码。  

3、“任教学科”:填写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  

4、“证书颁发日期”:填写教师资格证上日期,按格式录入,比如“2016-12-26”。  

5、“颁发机构”: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上认定机构。  

四、注意事项  

1、表格由教育部提供,填写表格必须使用office软件并且是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不要使用WPS等软件。使用office软件时需启用宏功能,宏可以检查数据填报的问题,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我处将office2007版本挂学校QQ秘书交流群。有需要的部门请自行下载。  

2、填表时请大家不要更改表格的格式。  

3、有下拉选项的请在下拉选项中选择,不要手动输入。  

4、手动输入信息时不要加入空格等无用符号,否则在信息导入时会出现错误。比如姓名“张三”不要写成“张  三”或“  张三”。  

    5、部门填报完成后表格左上角有“开始检查”,点击以后如果提示数据校验通过,则该表格可以上报。如果提示“部分数据不符合要求,请查看检查结果”,说明数据有填报错误,根据检查结果修改数据,直至数据校验通过。  

   6、所有*标记为必填。  

   7、本表将作为教师电子档案数据报送教育部,填写所有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一旦提交无法更改。请各部门在报送我处前请每位教职工核对自己信息,保证数据真实有效。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按时将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部门领导签字、教职工确认签字)和电子版各一份交人事处。  

六、报送材料时间  

各部门务必于1月7日上午12:00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白海涛   联系电话:18635810929  

邮箱:baihaitao020820@163.com  

人事处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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