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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吕梁学院教职工教育教学信息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5    点击:[] 次

吕院数据采集人函[2016]11号

关于做好吕梁学院教职工教育教学信息表填报工作的

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山西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师[2016]14号)文件要求,请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吕梁学院(4114010812)_412_教育教学》(见附件)的填报与审核工作。

一、统计人员范围

我校在编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统计时间节点

所统计数据时间截止2016自然年下半年。

三、填表说明

1、每人可填多条,从2012年开始录起。

2、年度:按自然年录入,不按学年录。

3、学期:按自然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录入。比如2013年度,“1-上半年”是指2013自然年的春季学期,“2-下半年”是指2013自然年的秋季学期。

4、导师类别:下拉选项中选择“0-无”。

5、现从事学科领域:按照附件2“字典-12学科目录(本科院校)”在下拉选项中选择录入。

6、是否为本科生上课:本栏填写本年度,即2016年度。如2016自然年为本科生代课,则下拉选项中选择“1-是”,如没有则选择“0-否”。

7、课程教学课时数:根据年度绩效考核表填写。2016年下半年根据工作量预报情况填写。

8、其他工作折合课时数:根据年度绩效考核表填写。2016年下半年根据工作量预报情况填写。

四、注意事项

1、表格由教育部提供,填写表格必须使用office软件并且是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不要使用WPS等软件。使用office软件时需启用宏功能,宏可以检查数据填报的问题,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我处将office2007版本挂学校QQ秘书交流群。有需要的部门请自行下载。

2、填表时请大家不要更改表格的格式。

3、有下拉选项的请在下拉选项中选择,不要手动输入。

4、手动输入信息时不要加入空格等无用符号,否则在信息导入时会出现错误。比如姓名“张三”不要写成“张  三”或“  张三”。

    5、部门填报完成后表格左上角有“开始检查”,点击以后如果提示数据校验通过,则该表格可以上报。如果提示“部分数据不符合要求,请查看检查结果”,说明数据有填报错误,根据检查结果修改数据,直至数据校验通过。

   6、所有*标记为必填。

   7、本表将作为教师电子档案数据报送教育部,填写所有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一旦提交无法更改。请各部门在报送我处前请每位教职工核对自己信息,保证数据真实有效。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按时将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部门领导签字、教职工确认签字)和电子版各一份交人事处。

六、报送材料时间

各部门务必于122日上午12:00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白海涛   联系电话:18635810929

邮箱:baihaitao020820@163.com

附件1:★吕梁学院(4114010812)_412_教育教学

附件2:“字典-12学科目录(本科院校)

      人事处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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