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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30    点击:[] 次

院人函[2016]28

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

补充通知

各教学系:

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度教授、副教授申报推荐和讲师、助教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4份;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

3)《山西省高等学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

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15年起,对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01231日以后出生)晋升副教授、50周岁以下(19651231日以后出生)晋升教授者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6)一张一寸个人蓝底免冠相片。

7)论文及论文检索页、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讲师职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高等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3份;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

3)研究生学历学位证

本科高校教师晋升讲师职务须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一张一寸个人蓝底免冠相片。

6)论文及论文检索页、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助教职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5一式2份;

2山西省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其他报送材料按照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8号)文件规定准备。

二、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书》(附件3《高等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4)《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5)需于2016831日上午来人事处401办公室统一领取后填写,不得涂改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2),必须按照样表教师高级职务内容填写电子版后,再A4纸打印,但不得改变表格样式,不得合并单元格,表格中申报学科内容务必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sheet3的“学科目录中的“二级学科”目录填写相同或相近专业或参考201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学科目录》(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选择“二级学科”目录填写相同或相近专业;申报类型讲师不填,副教授和教授选择填写“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或科研为主型”;“第一学历”只能选择填写“本科、大专、中专、高中或高中以下”,“最后学历”只能选择填写“博士、研究生或本科”;“最后学历一行中的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按照所获得的最高学位证书填写;现职务统一填写在下面一栏;荣誉获奖情况不包括学术获奖内容。

联系人:姜姗姗,联系电话:15383584933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各系务必将文件精神尽快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尤其是外出进修等人员),确保不遗漏一个申报人员。凡今年个人申报职称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2、职称工作程序时间性较强,请申报人员务必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否则会影响本人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

3、材料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人事处雒志江咨询,联系电话:13935870287

附件:

1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2016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

32016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书》

4、《高等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5《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人事处

                       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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