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考核公告
我校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现已结束,根据公开招聘相关文件精神,公开招聘将进入招聘考核阶段,为做好此阶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8月25日下午四点前。
报到地点:吕梁学院新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二、招聘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16年8月26日进行第一环节招聘考核;
2016年8月27日进行第二环节招聘考核;
考核地点:综合教学楼B座五层。
三、携带材料
参加招聘考核人员在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与报名时提供的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本科及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本人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吕梁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
(五)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论文原件;
(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证件不全的或提供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或提供材料与报名材料不一致的,都视作不具备招聘考核资格,不得参加招聘考核。
四、招聘考核内容
招聘考核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分为两个环节。
1、第一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应聘者按所属学科进行个人陈述和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此环节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应聘者成绩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2、第二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应聘者按所属学科进行试讲和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10分钟,此环节满分为100分。应聘者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复试成绩相同者,科研成绩高者优先。
五、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投诉电话:0358—2274212,2274213。
(二)学校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个人信息材料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吕梁学院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