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2016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我校资格复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9〕63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发[2011]995号)《山西省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等文件要求, 现将开展2016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予以公告。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8月26日上午12点前;
报到地点:吕梁学院新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
面试地点:综合教学楼B座五层。
三、面试人员
吕梁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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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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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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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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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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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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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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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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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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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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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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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1物理电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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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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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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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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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01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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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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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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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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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1物理电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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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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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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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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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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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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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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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2人文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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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07
|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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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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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17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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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茜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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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2人文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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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04
|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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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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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0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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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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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亚楠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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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2人文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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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01
|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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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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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21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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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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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旭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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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3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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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2
|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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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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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17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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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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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盼
|
女
|
教师3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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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10
|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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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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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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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静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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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3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1990.04
|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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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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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09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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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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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变红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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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5基础数学或运筹学与控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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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5
|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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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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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22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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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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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婷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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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5基础数学或运筹学与控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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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11
|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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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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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173405
|
11
|
王海凤
|
女
|
教师5基础数学或运筹学与控制论
|
1990.06
|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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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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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04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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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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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宾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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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6城乡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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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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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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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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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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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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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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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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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7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或计算机系统结构或计算机应用技术或计算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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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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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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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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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0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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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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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燕军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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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7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或计算机系统结构或计算机应用技术或计算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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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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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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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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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03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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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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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瑞芳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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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7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或计算机系统结构或计算机应用技术或计算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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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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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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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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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1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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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内容
面试将在山西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吕梁学院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考核小组由5-7人组成,其中吕梁学院专家1人。
面试分为综合能力面试和应用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其中综合能力面试占60分,应用技能测试占40分。
(一)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综合能力面试按所属学科专业进行,包括试讲和答辩等环节,采用现场评分,其中试讲和答辩占90分,科研成果占10分。试讲和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讲15分钟,答辩5分钟。
考察要点为:面试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二)应用技能测试(100分)
应用技能测试按所属专业进行,采用现场评分,时间根据测试内容确定。
考察要点为: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和“双师型”教师素质等。
五、有关要求
(一)进入面试人员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同时须递交本人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和反映科研水平的获奖证书原件,其中准考证、身份证缺一不可。
(二)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四)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出应聘岗位顺序。
(五)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达3:1的人员,面试成绩合格且综合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六)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进行综合,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出应聘岗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工作纪律
(一)面试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面试各环节的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投诉电话:0358—2274212,2274213。
(二)学校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个人信息材料等,或在面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吕梁学院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