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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2016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4    点击:[] 次

吕梁学院2016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吕梁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2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2、学历学位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与学位证两证齐全。

3、专业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填写专业必须与本人申报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同。

4、其他条件:在职报考人员必须经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必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8月7日-8月12,附件1公布的人员将于2016年8月7日-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情况和递补人员名单即时通知,敬请考生关注。

资格复审地点

吕梁学院人事处(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吕梁学院行政楼401人事处办公室)。

递交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准考证

2、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吕梁学院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

5、《吕梁学院资格复审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6、《吕梁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1、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记录备案。

2、考生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58-2274230

附件:

1、《吕梁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吕梁学院资格复审登记表》

3、《吕梁学院资格复审人员情况汇总表》

4、《吕梁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

吕梁学院人事处

2016年8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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