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快速通道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4    点击:[] 次

院人函[2015]32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8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5年度教授、副教授申报推荐和讲师、助教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山西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申报相应职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要求(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科研水平和工作业绩等)。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8号)(附件1)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4份;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

(3)《山西省高等学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书》(附件5)纸质版一式2份;

(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外语A级证书或职称英语免试证明、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或职称计算机免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从2015年起,对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晋升副教授、5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晋升教授者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6)一张一寸个人蓝底免冠相片。

(7)论文及论文检索页、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讲师职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3份;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

(3)研究生学历学位证

本科高校教师晋升讲师职务须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外语B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六级以上外语合格证)或职称英语免试证明、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三个模块或职称计算机免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一张一寸个人蓝底免冠相片。

(6)论文及论文检索页、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助教职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双面打印后用中性笔填写)一式2份;

(2)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三个模块或职称计算机免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表格均可从人事处网站(http://192.168.110.3/rsc/)“下载专区”下载或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其他报送材料按照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8号)文件规定准备。

四、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山西省高等学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书》(附件5)需A4纸下载后填写,不得转换为word格式。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4),必须按照样表“教师高级职务”内容填写电子版后,再A4纸打印,但不得改变表格样式,表格中“申报学科”内容务必按照《201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学科目录》(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中的“二级学科”目录填写相同或相近专业;“申报类型”讲师不填,副教授和教授选择填写“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或科研为主型”;“第一学历”只能选择填写“本科、大专、中专、高中或高中以下”,“最后学历”只能选择填写“博士、研究生或本科”;““最后学历”一行中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照所获得的最高学位证书填写;“现职务”统一填写在下面一栏;“荣誉获奖情况”不包括学术获奖内容。

五、时间安排

1、8月4日下午6点前,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通知》(附件2)提交本人相应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到627730082@qq.com。详细的安排请查看附件4中《关于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要求》。http://www.sxedu.gov.cn/BMGZ/actinfo_show.asp?actid=6353

8月13日-20日对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的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查重检测后符合条件者须提供本人代表性成果相应材料(参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实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4〕14号),附件8),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姜姗姗,联系电话:15383584933。

2、8月24日-30日,对符合申报教师系列职务条件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9月1日至7日,相关系部对本部门拟申报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并加注部门意见后务必于8日下午6:00之前报送人事处,联系人白海涛,联系电话18635810929。

4、9月9日至12日由人事处牵头,会同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对拟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5、9月13日至19日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拟申报人员对将拟申报人员评议、审定,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6、9月20日至30日,将评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省职改办。

六、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各系务必将文件精神尽快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尤其是外出进修等人员),确保不遗漏一个申报人员。凡今年个人申报职称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2、职称工作程序时间性较强,请申报人员务必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否则会影响本人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

3、材料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人事处雒志江咨询,联系电话:13935870287。

附件:

1、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

2、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通知》

3、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4、2015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

5、2015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书》

6、山西省教育厅职称办关于高等学校晋升职称国家级学术刊物认定的意见

7、2013、2014年不合格期刊目录

8、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实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4〕14号)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办公地址:学院行政办公楼***室

电话:0358-3389056           邮编:033001   

电子邮箱:rsc@llu.edu.cn

官方媒体
  • 学院官网
  • 人力资源部官网
  • 版权所有:吕梁学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