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5]25号
关于做好建立我校2015-2017年教师系列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山西省教育厅已于2014年将我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已下放到我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各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集中优化调整的要求和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职字[2007]39号)的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将建立2015-2017年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现将各部门专家推荐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本部门在编在岗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岗位人员。
2、教师职务中级评委应是长期在本科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有较高教学水平,并近年来一直坚持代课。
3、学风严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学术道德高尚,诚实守信;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政策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
4、具有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能力,遵守评审纪律,在评审会期间能投入全部精力参加评审。
二、推荐具体要求
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所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人事处根据各教学系(部)的推荐人选和评审实际需要确定中评委库。每年评审时根据需要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执行评委。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教学系(部)于7月4日上午12点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交回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lxyrscsz@163.com。联系人:任孝武,电话:18935163554。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
2、《推荐评委一览表》
附件:
附件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xls
附件2:推荐评委一览表.xls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