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吕院党字〔2015〕23号)(在吕梁学院党委办公室网站“最新内容”栏目下载)的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违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决定从2015年4月21日至5月2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学习教育和自查自纠,现就本阶段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校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学习内容
各部门要利用每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师集中学习《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吕梁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三、自查自评
对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中规定的七种情形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六种情况,通过开展自我检查、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查摆本部门教师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在查找问题的同时开展自评:一评自身在工作责任心、工作状态和实际教学业绩上的表现;二评理解和关爱学生的实际行动,认真检查教书育人的思想观念、实际水平和业绩成果;三评为人师表、文明守纪、无私奉献的表率作用;四评自身终身学习、专业成长和教学研究的实效和差距。
四、报送材料
1、教师自查自纠报告
每位教师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展开自查自纠,积极查摆本人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形成自查自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注明工作部门和姓名。
2、部门自查自纠报告
各部门根据教师师德师风自评自查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形成各部门的师德师风自查自评报告。
3、教师自查自纠报告和部门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于5月20日下午六点前交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llxyrscsz@163.com。联系人:任孝武,联系电话:15735804503。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教学系(部)和全体教师必须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动员教师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引导教师积极自查自纠和自觉整改。
2、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教学系(部)要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总支书记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师为专项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教学系(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相结合,找出教师队伍中有违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的现象,查摆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重点查摆一些学生和社会关注度比较高、涉及学生健康发展的问题,从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件具体事情抓起,从学生、社会关注关心的问题解决起,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坚决防止工作一般化和走过场。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对于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四)严格督查,立足长远。学校在各教学楼设置“师德师风举报箱”,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为:0358-2274212,0358-2274230。对于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查处。学校将对各部门师德师风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整治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部门和教师进行通报,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