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
教师外出进修培训人员名单的通知
院人函[2014]60号
各教学系:
根据《吕梁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院政字[2012]117号)、《吕梁学院教师课程培训方案》(院政字[2012]118号)和《关于选派2014-2015学年度教师外出进修培训的通知》(院人函[2014]56号)文件精神和各系整体规划,学校对各教学系申报人员进行了审查,共有7位教师符合培训要求,其中5位教师申请参加课程进修培训,2位教师申请参加学术进修培训,现将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外出进修培训教师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程序,完善手续
1、凡申请到我校委托培养13所高校培训的教师,在人事处与培训院校核实好培训课程、课题研究组、指导教师、培训费用、住宿等有关事宜后,通知申请者相关报名事项,确保下学期进修培训顺利进行。
2、凡申请到自行联系的其他高校培训的教师,由申请教师本人进一步与培训院校联系核实培训课程、课题研究组、指导教师、培训费用、住宿等有关事宜,确保本人下学期进修培训顺利进行。
3、参加进修培训人员在到培训学校报到后,应于2015年3月底将加盖培训院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吕梁学院教师外出进修培训接收函》(附件3)寄回人事处,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按照制度,认真执行
(一)参加课程进修培训教师应履行职责
1、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校方的规章制度,选修主干课程应不少于3门,主修课程必须参加学习考试,取得成绩合格证明。
2、培训结束后,应按期返校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并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或进修院校的合格证明和一份书面学习总结材料。
(二)参加学术进修培训教师应履行职责
1、进修期间须在国内期刊至少发表或待发一篇论文。
2、培训结束后,应按期返校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并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进修期间在国内期刊发表论文的原件或录用通知及一份书面学术进修总结材料。
请相关教师认真做好上述工作,确保我校下学期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