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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5    点击:[] 次

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山西省《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49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做好我校2013年度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山西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要求(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外语水平、科研水平和工作业绩等)。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山西省《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49号)(附件1)文件规定执行。

三、政策调整

1、学历要求。对年龄为40周岁(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晋升副教授,年龄为45周岁(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晋升教授者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2015年起,将执行:对年龄为45周岁以下晋升副教授、年龄为50周岁以下晋升教授者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学术论文。被EI收录的会议论文一律不算;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简称CSSCI)扩展版收录的论文期刊不是核心期刊;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期刊不能为职改办公布的不合格期刊,且必须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查询为准;发表在学习方法类刊物(读者对象为学生的)、市(地)级报纸、小报上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条件。论文一般不能少于2000字;获奖的论文也必须是公开发表。

四、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申报教师职务人员需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4)。表格中“申报学科”填写内容按照《201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学科目录》(附件2)规定的二级学科名称填写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需A4纸下载后填写,不得转换为word格式,申报教师高级(含转评)职务的报送纸质版一式4份,申报讲师职务的报送纸质版一式3份。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一览表》按照样表内容填写电子版后,再A4纸打印,但不得改变表格样式,统一报送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

以上表格均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或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报送材料按照山西省《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49号)文件规定准备,另外,准备一张一寸个人蓝底免冠相片。

五、时间安排

1、布置阶段:6月26日,召开拟申报人员会议,学习文件,布置安排评审工作,下发通知。

2、准备阶段:6月27日至8月19日。拟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填写表格,准备材料。

3、系部初审阶段:8月20日,相关系部对本部门拟申报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并加注部门意见。

4、集中收集材料阶段:8月21日。拟申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各类材料报送人事处。

5、材料初审阶段:8月22日至23日。由人事处牵头,会同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对拟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6、审议公示阶段:8月24日—9月1日,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拟申报人员对将拟申报人员评议、审定,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5、上报材料阶段。9月2日至6日,将评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省职改办。

六、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各系务必将文件精神尽快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尤其是外出进修等人员),确保不遗漏一个申报人员。凡今年个人申报职称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2、职称工作程序时间性较强,请申报人员务必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否则会影响本人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

3、材料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人事处雒志江咨询,联系电话:13935870287。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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