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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3    点击:[] 次

院人函[2012]30号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晋教人[2012]59号)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要求

申报人员请仔细阅读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晋教人[2012]59号,见附件一),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向系部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由系部统一交回人事处。

二、测试范围

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三、免修范围

具有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

四、测试时间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定于2013年3月9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测试费用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83号)规定执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六、上报时间

各教学系(部)于2012年12月10日下午18点前将申请认定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加盖系部公章)及参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系部公章)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2张(照片后必须用碳素笔或钢笔写清楚本人姓名)及考0试费上报人事处,将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到人事处办公室邮箱:llxyrscsz@163.com,过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任孝武,联系电话:18935163554。

七、注意事项

各教学系部认真、细致、按时、保质完成我校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各项工作,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晋教人[2012]59号)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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