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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下半年精品课程师资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4    点击:[] 次

院人函[2012]20号

各教学系(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2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3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和共享,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校将决定继续选派教师参加2012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开设课程

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先进教学理念、经验、技术和方法的传授与交流,分为集中培训和在线培训两个部分。2012年下半年拟开设的集中培训课程为22门,在线培训课程为321门。具体培训课程和培训程序见附件一。请各系部对照本学期开设的培训科目选派相关教师参加培训。特别对于集中培训的课程,各系部一定要选派符合附件中培训对象要求的教师参加。

二、培训对象与人数

本次培训的参培对象为我校承担与所开设培训课程相对应课程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先选送承担精品课程建设任务的教师。培训内容中集中培训课程部分每门课程每个教学系部限报送1人参加培训,在线培训课程部分每个教学系部可选派1门课程的1名教师参加培训。请各系部按要求提供具体人选,填写《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师资培训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二)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务于2012年9月8日下午6时前报送人事处办公室,llxyrscsz@126.com,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培训要求与待遇

各位参培教师要认真对待这次培训工作,保证出勤率和培训质量。尤其是参加在线培训的教师,必须保证培训时间,避免放任自流。返校后要在本系范围内汇报学习成果(由系部组织,有记录),将学习收获和同行共享,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并在适当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研讨活动。

对经学校推荐参加师资网络培训且考评合格的教师,颁发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教司共同签章的“高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培训费用、差旅费由学校承担。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培训费用报销

集中培训的教师在获得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教司共同签章颁发的“高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后,携带证书及复印件到人事处,办理培训费用、差旅费报销手续。

在线培训的教师在获得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教司共同签章颁发的“高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后,携带证书及复印件到人事处领取培训费发票,然后办理培训费用报销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各教学系(部)在选送人选时要严格把关,一定要选送与所开设培训课程相对应课程的且工作认真、积极上进的在职教师,已参加过此前的精品课程网络培训但未拿到培训证书的教师以及虽拿到证书但不是本人参加培训的教师,将取消参加本次培训的资格。

2. 各教学系(部)在填写《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师资培训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二)时,要把各项内容填写清楚,备注注明是集中培训还是在线培训,纸质版须加盖系(部)公章。已参加过此前的精品课程网络培训的教师若本次继续参加培训,系部应将其获得的培训证书一并交回查验。

此项工作具体事宜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任孝武,联系电话18935163554。

附件:

1.《关于公布2012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38号)(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2.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师资培训推荐人选一览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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