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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2    点击:[] 次

各教学系(部):

根据《教师工作考核条例》(校政字[2004]36号),为确保本学年度教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教师(含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聘任制教师、校内外兼职教师),对任期已满的教师除进行年度考核外,还需进行任期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三、考核程序

因我校处级机构重新设置,部门职能发生变化,从本年度起教师业务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协同完成,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各系(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教师的考核工作,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共同组织实施全体教师考核的审核工作,其中: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师教学业务方面考核的审核工作,科技产业处主要负责教师科研方面考核的审核工作,人事处主要负责教师政治思想方面考核并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工作。

四、考核要求

1、实事求是,严格考核

对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考核应严格按照《教师工作考核条例》(校政字[2004]36号)文件精神执行,对兼职教师考核应严格按照《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校政字[2006]48号)执行。对各系聘任制教师的考核参照附件4执行,考核结果参与本系专任教师排名。教学系(部)应遵照文件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严格考核,认真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考核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教师考核工作实行“校系两级、以系为主”的考核办法。各教学系(部)一定要高度重视教师考核工作,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工作在系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下进行。

以系部为单位,确定出学年度和任期考核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系部教师(包括专任教师、聘任制教师和双肩挑教师)总数的15%。

3、严格程序,按时完成

各教学系要按照教师考核条例开展工作,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填写《教师职务聘任考核表》(各系部到人事处领取),兼职教师填写《吕梁学院兼职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表》(人事处网页下载)。本次教师考核工作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并将考核结果、排队情况(请填写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见附件),于2012年7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教务处于2012年7月15日—20日完成教师教学业务方面考核的审核工作。

科技产业处于2012年7月21日—26日完成教师科研方面考核的审核工作;

人事处于2012年7月28日—31日完成教师政治思想方面考核和考核结果的审核工作。

望各部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学年度教师职务的考核工作。联系人:任孝武,联系电话:8248719。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1、2010-2011学年度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2、《吕梁学院兼职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表》

3、吕梁学院外聘硕士专任教师聘期考核办法(试行)

4、吕梁学院外聘硕士专任教师期末考核表

  • 附件【附件下载.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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