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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模范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2    点击:[] 次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四三二一”发展战略,努力营造全校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表彰奖励一批2011~2012学年度在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育创新等方面做出成绩和贡献的模范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正式在册在岗人员、借调人员、聘用制教师、聘用制实验员均可参加评选。参加模范教师评选人员需在校工作三年及以上,参加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人员需在校工作五年级及以上。双肩挑教师不在参与教学系(部)的评选,只参与现就职部门的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模范教师的基本条件是: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高等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3、具有较为深厚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将专业知识与教育理论、现代信息技术等有机结合,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4、系统地讲授一门以上基础课或专业课,能够认真履行教师教学规范的各项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达288个(实际上课时数)以上,连续三年教学业务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本年度考核为优秀,教学效果优良(近三年学生民意测试均达到85分以上),教学成绩突出。

5、能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近三年(2009年07月01日—2012年06月30日)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论文两篇以上或以主编(或副主编)出版教材(或著作)一部以上或等质等量的其他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成果。各类成果均须以“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或吕梁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6、能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系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年内无任何违反教学纪律(教学纪律包括上课、监考、参会等方面的行为)及其他违纪行为发生。

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模范执行考勤规定,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和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3、认真研究教学规律和教学管理工作,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的意识,与人为善,办事公道正派;

5、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或在实验室建设,图书馆建设等方面有较大贡献。

三、推荐奖励人数与名额分配

各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部门按在岗职工总数6%的比例由所属党总支负责推荐先进教育工作者;各教学系(部)按在岗教师总数10%的比例推荐先进教育工作者和模范教师,其中模范教师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3;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各单位根据本通知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要求组织评选工作。评选推荐坚持“民主推荐,群众评议,逐级审核,公开评选”原则,采取群众评选、基层审议、主管部门审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的评选办法。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务于7月18日前,将模范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联系人:任孝武。联系电话:18935163554。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报送材料包括:

1、加盖部门公章的《2012年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表2);

2、《吕梁学院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表3),一式二份和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像片电子版;

3、被推荐人员提供个人典型事迹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要求个人典型材料内容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篇幅在1500字以内(个人典型材料模板见附件4);个人典型事迹材料将上传到人事处网站,请认真撰写。

4、论文原件及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各一份,教材、著作原件及封面、出版说明、目录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评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学系及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次评优工作,成立本单位的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这次评优推荐工作。

2、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

本次评优工作,既要面向广大教育工作者,又要突出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注重推荐近三年来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

3、严格评审、择优推荐

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广大教职员工宣传评优条件和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审条件和程序,确保质量,并做到三个公开:即评优条件公开、推荐指标公开、结果排序公开。坚决杜绝照顾推荐和轮流坐庄的错误倾向,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4、按时报送材料,并处理好评优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附件:

1、《2012年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2年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3、《吕梁学院模范教师申报表》、《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4、《个人典型事迹材料模板》


人事处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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