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2]13号
各教学系(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的通知》(晋教人函[2012]号)转发给各系部,请按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在组织推荐中注意以下几点:
1、凡超过规定年龄的一律不要推荐;符合多项条件的优先推荐;各系(部)对推荐人选排出顺序。
2、根据各系(部)推荐人选,我处将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3、填表要求。除按省人社厅文件要求报送材料外,需填报“2012年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基本情况主要看近5年(2007年以来)所获奖项、级别和名次。除获国家奖之外,凡获省级奖排名非第一的一律不填。奖项由高到低填,获校级或社会上民间、学会各种奖的不填。表中所填奖项一定要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只留复印件)加以佐证,凡没有实物的不填。同时附上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论文复印件或学术专著封面复印件。
①《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封面的“推荐部门”填“山西省教育厅”。
②《候选人情况简表》中的“归口行业”填“教育”;“推荐市和单位意见”栏,学校不填意见不盖章,由教育厅填。
③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已经入选“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业绩符合今年选拔条件的,填报《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核登记表》。
4、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3日(星期三)下午6点以前,纸质材料请加盖系部公章。
联系人:白海涛;电话:0358-8248719 18635810929
E-mail:baihaitao020820@163.com。
吕梁学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