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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定方案”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6    点击:[] 次

关于做好“五定方案”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各职能处室:

为做好“五定方案”实施的相关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定部门职能

关于部门职能的划分学校已在“三定方案”中起草一份机构职能,详细见附件1《吕梁学院机构职能》,仅供参考。为保证我校工作正常运行,请各部门负责人在与分管领导和校领导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尽快完善部门职能文稿并报送人事处。

二、各单位定岗位、定职责、定编制

在定职能定职责的基础上,按照“精简高效原则、满负荷运转”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采用”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办法设置岗位。在确定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的情况下,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并请各部门认真填写《吕梁学院定岗定责定编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人事处。

三、定科级机构

学校已在报送省厅审批的“三定方案”中已经设置了科级机构,学校又已专门文件请示了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详见附件3),根据院办会议精神,为了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须重新核定科级机构,请各部门在充分征求分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任务,核定科级机构设置,明确科级机构职责,填写《科级机构设置申报表》(附件4)并报送人事处。

以上三项材料请于4月23日前交送人事处,联系人:雒志江,联系电话:8248719。各文稿和表格打印版请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至邮箱:llxyrscbgs@126.com

四、人员调配

为做好机构设置和干部调整完成后的校内人员调配工作,保证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人员调配工作安排如下:

1、职能基本不变的部门,原则上暂不调配。确系工作需要调配的,由个人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去向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2、职能发生变化的部门,原则上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采用双向选择办法进行人员调配,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3、新成立的机构和部门,在部门编制未核定完成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少量抽调人员,待核定编制完成后,按编制按程序调配。确系工作需要调配的人员须由个人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去向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以上三种情况均需部门统一组织填写《吕梁学院2012年4月部门人员登记表》(附件5)并报送人事处。

五、岗位预选

岗位设置、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兑现和绩效考核都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做好岗位设置方案,保证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岗位设置后执行的工资标准告知每一位教职工(附件6、附件7),并预选各自的岗位,由部门统一组织填写《吕梁学院预选岗位登记表》(附件8)

岗位设置后的工资构成: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岗位设置类别:管理、专业技术(分教师系列、教辅系列、其他系列)、工勤技能。

人员调配和岗位预选材料请于4月20日下午六点前交送人事处,联系人:雒志江,联系电话:8248719。各文稿和表格打印版请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至邮箱:llxyrscbgs@126.com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岗位设置和绩效考核的宣传工作,让每一位教职工都了解政策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2、各单位要派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按时间、按任务、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附件:(附件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1、《吕梁学院机构职能(草稿)》

2、《吕梁学院定岗定责定编申报表》

3、《吕梁学院科级机构设置(征求意见表)》

4、《吕梁学院科级机构设置申请表》

5、《吕梁学院2012年4月部门人员情况登记表》

6、《事业单位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含《事业单位工人薪级工资套改表》、《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

7、《吕梁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

8、《吕梁学院预选岗位登记表》

吕梁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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