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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点击:[] 次

院人函【202326

校属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我校推荐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活动。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如系、部、处。

2山西省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具有教师资格且定期注册合格,坚守在教学工作一线的专任教师。

3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的管理人员。

(二)推荐名额

山西省省直单位共有14个先进集体推荐名额,88个模范教师推荐名额,11个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育人文化,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办学实绩显著,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注重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实绩卓著,具有表率作用。

3、高等学校二级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或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山西省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公示程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推荐对象由所在部门按照评选推荐条件民主推荐产生,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学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三)及时报送材料。请各部门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把推荐质量,于911日前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单位填写的《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通知中附件3)一式三份。

2、推荐人选填写的《山西省模范教师审批表》(通知中附件4)一式三份及典型事迹材料一份,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通知中附件5)一式三份及典型事迹材料一份,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3、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选填写的《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通知中附件6)一式三份。

4、《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通知中附件7)、《模范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通知中附件8)、《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通知中附件9)各一式三份。

以上所有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交人事处401办公室,电子版发llxyrsc@163.com。各部门要严格把好推荐个人的资格关和材料关,推荐的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资格证、荣誉证等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附件2:申报材料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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