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23】37号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审批函〔2023〕2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和学习《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申报办法、申报程序及所需提交材料。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申报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二、认定范围、认定条件(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普通话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岗前培训条件、身体条件)均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三、认定程序(网上申报、体检)均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一)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为山西省教育厅,确认点选择吕梁学院。具体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根据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现场提交证书原件。
(3)“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现场提交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报名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务于2023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8: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在“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三)现场确认
所有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务必于11月20号9:00至11月22日17:00到人事处办公室(行政楼401)进行现场确认,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四、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教授、副教授须提供本人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与网上报名和体检表上照片一致的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白底1寸照1张(背后注明:吕梁学院016+姓名,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0、体检表必须正反打印,体检项目必须全部完整,结果不能有空格,学校要求必须在吕梁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11、人事代理人员与所在学校签订的专任教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合同应在2023 年12 月 1日前有效);
12、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材料3-8)的复印件应缩印到一张A4纸的正反两面,并且缩印内容必须清晰可见,并加盖系部公章。
五、各教学系(部)应及时通知本系教师,本着认真负责态度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
六、申请任教学科必须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上完全一致,博士毕业的必须和博士毕业证上毕业专业学科完全一致。
七、各教学系(部)务必于11月17日下午4点前将本系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将每个人的材料分别装入透明塑料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明个人信息包括学校名称、系部、个人姓名、申报专业)、《2023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回人事处,并将电子版(标题为系部名称+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发送到wet2019@163.com,延误者后果自负。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835887740。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及以上通知中有和教育厅文件冲突的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审批函〔2023〕23号)文件执行。
附件:
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3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表
人事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