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26〕5号
校属各部门:
根据工作计划,现就做好2026年我校全国“最美教师”遴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师德违规、负面舆情等情况,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
(二)工作实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一般应具备省部级表彰等荣誉基础。重点推荐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卡脖子”问题、扎根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匠心育人培养大国工匠、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投身援疆援藏教育帮扶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三)面向基层一线。推选工作要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统筹兼顾城乡、地域、学科、学段和年龄等差异,注重挖掘长期扎根一线、潜心教书育人、模范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的优秀教师典型。宣传选树对象须为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要注重选树青年教师中的模范代表,切实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一般不宣传选树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级别干部。已获党和国家功勋荣誉称号、“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以及全国最美人物系列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选名额及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填写《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表》、《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详见附件)。
2.请于3月17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434办公室,张凯丽收。
3.我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1名人选。
人力资源部
2026年3月16日